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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7 21:52:50   阅读次数:1244

为激励我院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刻苦学习、锤炼道德修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我院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秉承公平公正等原则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报如下:

一、 评选依据

1、申请国家奖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中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

2、申报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内,且为同学年校内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获得者。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4、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达到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二) 班级推荐

班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组长由本班辅导员担任,成员由班团干部和普通学生组成,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得少于本班总人数的10%。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本班公示3日后,报学院(系、部)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第十条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证明材料要认真审核。

(三)学院推荐

1.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班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我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生科长、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科。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对各班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3.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5日;

4.公示无异议后,将个人申请材料报送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学校审核

三、分配名额

我校根据2019-2020年在校生比例分配至医学检验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名。

四、公示情况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我院严格遵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三级公示制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对评选各种资料、会议记录妥善留存,并建立档案。班级评审小组初选,确定候选人后在本班级内公示3后,无异议报学院;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并在本学院公示5后无异议方可将学生申报材料报送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审结果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学院的认真审核,我院最终确定项宇虹同学为2019-2020年度医学检验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者,项宇虹同学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较为突出,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且本次评选名单已在院内公示5,公示期间没有师生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评审过程符合规定程序、评审结果有效予以上报

特此报告。

医学检验学院

                    202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