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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4 21:46:39   阅读次数:2401

为激励我院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刻苦学习、锤炼道德修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下发的《2020年河北省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通知》,具体要求按《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字﹝2017﹞155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评选情况汇报如下:

一、 评选依据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热爱本专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学生手册》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申报家庭经济状况;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生活俭朴,厉行节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家庭经济困难,为本年度学校认定的特困生并具备本学年学校一、二等奖学金或校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河北北方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4、每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重复获得。

 二、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我院成立班级、学院二级评审小组,逐级评选、公示后上报。班级评审工作小组由班干部和普通学生组成,其中普通学生人数至少占本班级总人数的10%,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由学生代表、辅导员、学生科长、学生工作的主管书记组成。班级评审小组通过对班级学生学业成绩并结合上述评选依据评比进行初选,确定候选人后在本班级内公示天后,无异议报学院;学院评审小组对全学院各班级上报情况在进行筛选与审核,在本学院公示五天后无异议报学生处。

 三、分配名额

我校根据2019-2020年在校生比例分配至医学检验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36名。

 四、公示情况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我院严格遵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三级公示制度,班级评审小组初选,确定候选人后在本班级内公示天后,无异议报学院;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并在本学院公示五天后无异议上报学生处。

 五、评审结果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学院的认真审核,我院最终确定崔笑妍36名同学为2019-2020年度医学检验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得者,这些同学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较为突出,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且本次评选名单已在院内公示五天,公示期间没有师生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评审过程符合规定程序、评审结果有效。

特此报告。

                                                医学检验学院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