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规定,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招聘医技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阳原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阳原县人民医院招聘名额为20名,阳原县中医院招聘名额为10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8日至2001年5月18日期间出生)的全日制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阳原县2020年校园招聘医技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一)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校园招聘信息在部分医学院校以及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kyy.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4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下证件和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专业的格式命名,照片清晰)发送至(yyxwjjgkyx@163.com)邮箱。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阳原县2020年校园招聘医技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
阳原县卫健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告知。
(三)资格复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测评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由专家组成面试评委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医学知识水平。面试按百分制量化计分,面试评委小组当场打分、亮分,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评占30%,医学知识测评占70%。面试结束后,及时在考点明显位置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由所在学校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政审材料。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ky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照应聘单位经费形式进入相应的事业编制序列,并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聘期为5年,聘期内不得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领取通知和准考证,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政审、聘用过程中,凡出现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以及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0101至0106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则该岗位所余的招聘计划数并入0107岗位的招聘人数内;0201至0205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则该岗位所余的招聘计划数并入0206岗位的招聘人数内。
(三)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县卫健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五)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7512043
监督举报电话:7398292
阳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