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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9名(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8 21:07:45   阅读次数:1109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湘组[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9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0年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即1989316日(含)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市疾控中心提出意见,报市卫健委认定。

6.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名,未能在2020930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323830-32517003天)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

3)毕业证;

4)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单色背景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将以上证件和材料扫描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市疾控中心指定邮箱(文件名修改为“姓名+专业”)。

市疾控中心邮箱:hnxtcdc@163.com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市卫健委组织市疾控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回告。

五、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面试内容为口述答题,满分百分制。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疾控中心申请,报市卫健委、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在市疾控中心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成绩在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xtcdc.org.cn/)公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件。

六、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市疾控中心通知入围考察人员立即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之一。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等原因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疫情过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体检

疫情过后,市疾控中心组织体检,体检对象为考察合格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八、资格复审、公示、聘用

1、资格复审

现场查验考生报考资料原件。

2、公示

资格复审通过者,经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sjkw.xiangtan.gov.cn/)及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xtcdc.org.cn/)公示7个工作日。

3、聘用

公示期满,由市疾控中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市疾控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委驻卫健委纪检组和市人社局的监督与指导下进行。

九、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731-58389509

监督电话: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31-58555229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0731-55570598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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