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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1-17 16:03:36   阅读次数:1215

教材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提高教材建设质量,特制定本方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的教材建设工作,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出版教材计划,评审优秀教材。

2.学校教材建设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包括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建设立项、评奖,编制、统计教材建设各类报表,管理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等。

二、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

1.教材建设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内容、方法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

2.要把提高教材质量、编写优秀教材作为教材建设的核心,既要注重教材内容的适用性、科学性、思想性,也要努力反映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内容,把国内外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吸收到教材中去。

3.为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创新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要加强对纸质教材、电子教材(包括网络版学生自学教材或教辅资料)、CAI课件的配套建设。

三、教材建设基金

1.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基金:基金由学校从事业费中拨款,额度根据当年学校财政收支情况和教材建设的需求确定。

2.教材建设基金使用范围:教材建设基金的使用只限于本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编著出版教材和其他有关教材建设的工作。教材建设基金的使用必须有利于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

教材建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我校教师作为主编、副主编或编者编写的已列入国家级立项的规划教材;资助与省部级、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或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相匹配的配套教材;资助具有鲜明专业特色、体现地区优势的协作教材;资助我校具有明显优势和鲜明特点的自编教材。

3.基金管理与资助形式:教材建设基金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列入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实行全额资助,其他类型教材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

四、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

1.教材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原则性错误;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体现教学改革的成果。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根据本门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恰当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使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的同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材结构体系完整,风格统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精选内容,恰当地掌握好深度和广度。概念的说明、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例题的演算都必须准确无误,名词术语、符号要符合国家现行统一规定和国际上的通用性。必须重视学术规范,引用的重要资料要注明出处,列出参考文献。

五、教材编写人员的基本条件

1.主编、副主编应是能把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所建树的、有五年以上高教教龄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2.参编者应是在本学科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六、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