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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01-17 16:00:02   阅读次数:1096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激励实验技术人员积极从事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考核范围

编制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实验技术人员培训

1.培训原则

培训主要采用在职岗位培训为主、外出进修培训为辅的原则。按照实验室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要求,通过培训使实验技术人员在职业道德、实验技术、操作技能、仪器使用和维修技术、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所提高,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

2.培训内容及方法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综合素质培训(包括计算机培训、外语培训、普通话培训等)和业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跟班学习、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

1)综合素质培训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凡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要认真学习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和实验教学的有关规定;学习并掌握本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的内容;学习并熟练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

3)实验技术人员应定期跟班学习与本专业有关的课程,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完善知识和能力结构。

4)学校根据实验教学发展的需要,定期选送部分实验技术人员进行短期岗位培训。

5)实验技术人员可申请学历教育,但需专业对口,并征得所在院和教务处、人事处的同意。具体操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培训管理

1)凡经学校批准参加培训的人员所需的各种培训经费,根据培训的内容和性质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和经费等情况拟定年度培训计划,报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3)批准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好规定的课程,培训结束后将相应的材料交回学校存入本人档案。

三、实验技术人员考核

1.考核原则

全面考核实验技术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师德、教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状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真实”的评价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因材施教;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从安排、团结协作。

    能:实验教学、辅导、批改实验报告等水平;实验准备、开设、编写实验教材能力;仪器设备使用、调试、维护等能力;实验设备(装置)开发设计、改造等能力。

    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事业心等方面;遵守实验室纪律、出勤率等方面。

绩:完成的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设备管理和人员培养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在实验室工作中修旧利废,厉行节约取得的经济效益;在业务学习、进修等提高技术理论知识方面取得的成绩。

3.考核办法

按照各类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和以上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具体办法按学校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