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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关于落实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7 15:47:56   阅读次数:1732

各学院:

为加强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请各学院切实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条例》(院字[2006]65号)及本通知的精神与要求,落实好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基本要求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条例》的职责要求,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面落实。

制定详细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组织教师、学生解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条例和写作规范,落实条例和撰写规范中的各项规定。

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教学计划》、《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北方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等规定的程序和步骤组织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报告的审核;注意引导指导教师和学生选题应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结合学院的科研任务、生产实际和实验室建设开展。

3、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抄袭剽窃行为;

4、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严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5、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评语、指导记录册等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

6、归档材料应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二、其它相关说明

161前,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毕业生论文(成绩)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本科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设计)统计表》、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材料打印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根据上级指示,省教育厅将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评估检查。教务处也将不定期地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复评。

三、每年日程安排

111201130,各学院成立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121127,各学院分别制定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31281215,确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

412161230,完成开题报告。

511557,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和总结报告。

658525,答辩及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并登录成绩。

7526530,各学院总结及评优阶段。

853165,按要求整理,并报送相关数据表格。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