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请各学院切实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条例》(院字[2006]65号)及本通知的精神与要求,落实好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基本要求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条例》的职责要求,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面落实。
制定详细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组织教师、学生解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条例和写作规范,落实条例和撰写规范中的各项规定。
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教学计划》、《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北方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等规定的程序和步骤组织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报告的审核;注意引导指导教师和学生选题应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结合学院的科研任务、生产实际和实验室建设开展。
3、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抄袭剽窃行为;
4、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严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5、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评语、指导记录册等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
6、归档材料应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二、其它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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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级指示,省教育厅将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评估检查。教务处也将不定期地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复评。
三、每年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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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