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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本科专业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11 18:32:25   阅读次数:5158

医学检验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本科专业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意见

各教研室、学生班级:

2014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学生的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考试这一重要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教务处《关于2014级部分医学类本科专业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学院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巡视考场,监督和检查学院考试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贾天军

副组长:韩瑞、詹国华

  员:王剑、卢致民、李萍、张从胜、张效云、刘洁、余欣

二、课程结课和考试时间:

1.      考查课考试时间:2014级各班考查课考试,须在第15周(2016659日)完成,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进行。

2. 考试课考试时间:2014级各班考试课考试,在第16周(201661016日)进行。

三、组卷要求:

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已建题库的课程由学校从题库中选题组卷;无题库的课程需教研室命题组卷,由各教研室组织2-3名高资教师依据课程的教学大纲统一命题,出2套等值试卷(AB卷),AB卷题量和难易度相近,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命题前应认真填写《河北北方学院期末考试命题情况登记表》、《命题内容双向细目表》,并严格按照统一试卷模板排版打印,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学院教学科。经主管院长批准后,随机抽取1套试卷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备用。各教研室请于考试前2周将试卷送交教务处教材科印刷、装订。

四、考场及监考教师安排见附表。

五、考务人员职责

(一)巡视人员职责:

1.主考教研室是否将试卷等准备齐全,无差错;

2.检查主、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岗并且认真负责,有无失职行为;发现有失职行为,巡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并令其立即改正;

3.考场安排是否合理,考场清理是否彻底,卫生是否整洁;

4.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座位证、考试证、学生证(以下简称三证)是否齐全;

5.检查考场秩序;负责监督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发现监考不能履行监考职责的行为如看书、看报、交谈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提醒并制止;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件,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坚决制止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维护考场纪律和保持考试的公正公平。有无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有无作弊现象;

6.记录巡视情况并及时向考试领导小组报告,需要处理的问题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巡视后,对于考试中出现的问题随时通报。

(二)监考教师职责:

1.各教研室、实验室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师做好期末考试和准备工作,应在考试前熟悉有关考务事宜,组织召开期末考务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风考纪;

2.主考教师须于考前30分钟到文印室领取试卷,考前10分钟从考场内任选两名学生检查试卷密封情况,经学生检查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启封;

3.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场工作。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应监督检查考生按号入座,宣布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清点、记录参加考试人数。要求考生桌上及桌内不得留放书籍、笔记本、纸张、水杯、书包、衣物等任何物品,并将上述物品统一放在考场前部和后部的指定地点,同时检查地面是否干净无纸屑。考生要隔一列坐开,列对齐,单人单桌参加考试。严格检查考生学生证、考试证与考生身份是否相同。发放试卷后,检查试卷份数、装订有无错误,公布试卷总页数;

4.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场;

5.监考教师对考试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答复;

6.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必须认真监考,不得在考场内聊天、抽烟、吃东西、看书报、做考题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教师不得中途随意离开考场,更不准让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监考老师要做到相互配合,不留盲区。

7.监考教师要严格监考,发现有考生作弊,应立即中止其考试,没收其试卷及作弊证据,当场宣布该考生作弊,责令其在违纪作弊书上签字并离开考场,在卷面上签写作弊字样,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学院教学科。作弊试卷与原班试卷共同装订。如发现考生作弊不当场制止,不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8.监考教师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不得随意改变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考试时间时,应由主考教师报学院同意后经教务处批准可以更改,并及时通知有关考场,以使考试时间一致;

9.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回收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要求试卷份数和考生数相符,若发现试卷有差错,及时查清;

10.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装袋。出现问题的考场,应将另一份《考场情况报告单》和《违纪作弊书》报学院教学科;

11.考试后监考教师要及时到422室密封试卷,并完整填写封皮;

12.监考教师因故不能监考,应事先说明,由教学科负责调换。监考不到者,必须由所在教研室查明原因,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辅导员职责:

1.辅导员负责所带班级参加考试学生的组织工作,考前召开学生诚信考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贯彻《河北北方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的精神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诚信教育,严肃认真地参加考试,要求学生只携带笔、垫本等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其他考试相关复习资料和个人物品不能带进考场;

2.负责考试教室的卫生清理工作。每场考试辅导员应当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试教室,清理教室及座位卫生,要求地面和座位不能遗留纸屑;

3.负责随机发放学生座位证,并向监考人员说明本班参加考试学生情况;

4.考试期间,辅导员应在所带班级学生考试各考场进行巡视。

五、阅卷及成绩上报

1.封卷:考试结束后,立即到教学科密封试卷;

2.阅卷: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集中阅卷。阅卷采取集中流水作业形式进行,阅卷教师要依据标准答案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科学,防止宽严过度,保证阅卷评分的客观公正;

3.成绩登录:各教研室请于放假前进行学生成绩登录,成绩录入应准确无误;

4.成绩单和考试分析上报:各教研室请于放假前将成绩单和考试分析报告单报送教学科;

5.试卷存档:各教研室请于放假前将试卷交到教学科统一存档。

附表:医学检验学院2014本科专业期末考试安排表145725449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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