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第五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 18:25:05   阅读次数:2511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第五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发展,为中医学专业教师搭建了相互交流与学习的平台,学校决定组织中医学专业教师举办第五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具体赛事宜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竞赛采取学校、全国两级竞赛方式,要求教学单位先行组织校内竞赛,在教师广泛参加、普遍受益的基础上,选拔和推荐教师参加全国竞赛。

二、竞赛课程范围及分组

本次竞赛将按照参赛教师的授课范围分为中医学基础、中医学临床课程及西医课程(不分基础与临床)三个组,各组再分为初中级组与高级组。

竞赛主要课程包括:中国医学史、医古文、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学、针灸学、推拿学、内经、伤寒、温病、金匮、各家学说及生物化学、生理学、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等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整合课程。

二、推选条件

(一)承担中医学专业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教师资格和教学职称的青年教师须参加教学单位选拔赛,按要求择优参加全国比赛。已在前四届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不在参赛范围内。

(二)教学单位选拔和推荐教师名额分配。

1.中医学基础:中医学院副高级组2名,中级及以下组2名。

2.中医学临床课程:中医学院(中医科)副高级组2名,中级及以下组2名。

3.西医课程(不分基础与临床):基础医学院副高级组1名,中级及以下组1名;医学检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副高级组1名,中级及以下组1名。

四、具体竞赛内容、方式、时间请按附件执行。

五、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踊跃参加选拔赛,提升课堂教学工作水平。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将推荐教师名单于4月21日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7年4月19日

附件:关于召开第五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第一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