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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学院关于2016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6 10:55:37   阅读次数:2097

 

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

学校通知2016年度暑假从718日起828止,学生考试结束后务于78日前离校,教师完成评卷等工作方可休假。

新学期教职工从827日起上班,学生开学报到时间为82728日,829开课。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提前做好上课准备与辅助工作,确保新学期第一节课的顺利进行。

放假前,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将学校《关于2016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传达给各位老师,并对本科室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情况(安全网格负责人签字)连同自己科室的假期值班安排(科室负责人签字)一起交检验学院办公室备查。

为了确保工作衔接和紧急事项的及时处置,医学检验学院暑假期间值班安排如下,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序号

值班日期

值班人、电话

带班领导、电话

1

718~724

    18931317388

常晓彤  18931316309

2

725~731

王俊明  13331326080

常晓彤  18931316309

3

81~87

    18931316338

张新文  18931311668

4

88~814

    18931316377

贾天军  18931316365

5

815~821

徐志伟  18931316359

    18931316350

6

822~828

姜文静  18931316356

    18931316350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附:

关于2016年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7-4

各单位、各部门:

     一、我校2016年暑假从718日起至828日止,学生考试结束后务于78日前离校;教师完成评卷工作方可休假;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学期扫尾工作后从718日开始安排轮休。学生开学报到时间为82728日。校领导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从826日上班,其他教职工从827日起上班。829日开课。

    二、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时,要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提出加班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各单位、各部门暑假期间举办大型活动,需提前报党政办备案。

    三、校园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与服务、公共设施维修等工作由安全工作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具体安排。

    四、暑假期间,做好留住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其他学生不允许留住,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留住,并本着谁留住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

    五、暑假期间,需加盖学校公章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每周一和周五的上午9:00-11:00到办公室(617室)统一办理用印手续。如急需用印请提前与办公室联系。

    六、暑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项工作。总值班及各部门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反馈信息,向带班领导通报情况,妥善处理遇到的相关事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中层干部外出请销假按党字〔20152号文件执行。

    七、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1678日前将部门值班安排表在本部门网上公示,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