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5】115号)、《河北北方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说明》(校字【2026】56号)、《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办字【2026】20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突出对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素质拓展等方面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监察,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全力维护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利明 常晓彤
副组长:刘 洁 蒋丽娜
成 员:王文栋 姜文静 张杰儒 徐志伟 忻振慧 詹国华 冯丹丹
冀雅君 张 凡
职 责: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推荐、考核、审定及监督工作。协调推免工作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处理推免过程中的争议问题。推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学科研科。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成 员:苏立宁 安康 王春苗 杨新玲 宋丽丽
职 责: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如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加强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的审核,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等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学生)。
(二)推荐基本条件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极端错误言论,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或重修、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五年学制的前四学年)所有课程(不含辅修课程)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不存在本专业应修未修的必修课程;
(2)“加权平均学分绩”位列本专业本届学生的前10%(含)。
4.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以本科生在校期间的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免资格。学业综合成绩由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五年学制的前四学年)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奖励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90%+综合素质奖励加分×10%
(1)加权平均学分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仍出现并列,则比较学生所学专业培养方案(以学生入学当年版本为准)中规定的所有专业核心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排序。
(2)综合素质奖励加分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含当日)。本截止日期适用于科研成果(含论文发表)、竞赛获奖、荣誉奖励、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所有加分项目。相关材料需在此日期前正式取得(如论文见刊、获奖证书落款、项目通过结题验收、荣誉称号正式发文等),以原件或可公开核验的正式记录为准。学生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参加志愿服务和荣誉奖励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奖励加分计算方法见附件1。由专家审核小组进行认定。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100分。
(3)竞赛加分认定规则见:校字【2026】56号,本项加分最高35分,占总分项的35%。
五、推荐程序
(一)学校推免工作小组确定推免名额并分配到学院,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并指定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符合推免条件并有推免意愿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专家审核小组对拟推免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每位专家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像并做记录,所有过程性记录材料留存备查。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照学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各专业拟推免名单,并将拟推免名单及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相关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五)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须签署书面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河北北方学院放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承诺书》(附件3)。
(六)学院将材料报送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期满无异议,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接收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管理与监督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坚守诚信原则,不得任意更改推免申请类别与志愿。如有放弃推免、更改申请等特殊情况,应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名单前向所在学院及学校提交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管理。学院要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制订完善学院具体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加强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相关人员工作纪律和业务培训,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学院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学院纪检委员王文栋老师(监督电话:18032322099;办公地点:远志楼218室)受理相关问题举报,学生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于公示期结束前根据具体事宜、事实、证据和依据形成书面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诉。
(五)推免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回避制度。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和学校报备声明。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素质奖励加分计算办法。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和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在推免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院工作损失、影响学院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七、附则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1. 河北北方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奖励加分计算办法
2. 河北北方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 河北北方学院放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承诺书
4. 河北北方学院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
5. 河北北方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
6. 河北北方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说明(校字【2026】56号)
河北北方学院医学检验学院
2026年 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