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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学院关于2016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10:25:57   阅读次数:2287

学校通知2016年度寒假从118日起228止,学生考试结束后务于116日前离校,教师完成评卷工作方可休假。

229开课。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提前做好上课准备与辅助工作,确保新学期第一节课的顺利进行。

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做好放假前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做好自己科室的假期值班安排,并于放假前把值班表电子版发给检验学院办公室备查。

为了确保工作衔接和紧急事项的及时处置,医学检验学院寒假期间值班安排如下,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序号

值班日期

值班人、电话

带班领导、电话

1

118~124

    18931316377

    18931316350

2

125~131

    18931316338

张新文  18931311668

3

21~27

徐志伟  18931316359

詹国华  18931318838

4

28~214

王俊明  13331326080

贾天军  18931316365

5

215~221

    18931317388

常晓彤  18931316309

6

222~228

姜文静  18931316356

    18931316350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附学校放假通知:

关于二一六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4

各单位、各部门:

    一、我校2016年度寒假从118起至228止。学生考试结束后务于116前离校;教师完成评卷工作方可休假,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学期扫尾工作方可安排轮休。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226起上班,其他教职工从227起上班,229开课。

    二、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部门值班,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毒工作。总值班及各部门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反馈信息,向带班领导通报情况,妥善处理遇到的相关事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寒假期间,需加盖学校公章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每周一和周五的上午9:00-11:00到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用印手续。如急需用印请提前与党政办公室联系。

    四、校园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与服务、公共设施维修等工作由保卫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具体安排。

    五、各单位、各部门寒假期间举办大型活动,需提前报党政办备案。

    六、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16113前将部门值班安排表在本部门网上公示,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