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各教研室: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审核评估和省学位办“关于启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通知” 的要求,现将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提交和审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提交:2017年5月28日前,学生必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的电子版。论文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2.毕业论文审查:2017年5月29日--6月2日,校内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审查,并指导学生完成论文修改。
3.学科组审查:2019年6月2日--9日,学生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最终版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期中检查、答疑记录、查重报告、学科组评阅书、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论文成绩单。学生需将每一表格中由自己填写的内容,如“姓名”、“班级”、“学号”、“指导教师信息”、“论文题目”等填写完整规范,所有表格需要填写的部分不能遗漏,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检查。学科组收集后,统一审查论文格式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要求表格填写完整规范,并将“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等需签字、签署意见的部分填写完整。
4.学科组评阅:2019年6月12日--16日,学科组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论文,严格参照附表-8《河北北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填写“学科组评阅书”,填写“论文成绩单”中“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和“学科组评语及成绩”。
5.毕业论文答辩:2019年6月19日--2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时间要求:学生必须按期提交论文和相关资料,并按照指导教师意见按期完成修改。未能按时提交论文及相关材料、不按要求修改的学生,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2.指导教师和学科组要求: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二要严格按照学校(学院)毕业论文规范要求和省学位办“关于启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通知” 的要求,把好质量关;三要认真负责,达到评语及成绩与论文真实水平相一致。
2.毕业论文查重要求:学生需自提交一份论文查重报告,另外学院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进行维普网查重。查重率< 20%为合格;查重率20%~30%之间,进一步审查查重报告,如重复部分集中在实验数据和讨论部分,为不合格;查重率>30%为不合格。具体要求可参看“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论文文档说明”文件。
医学检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