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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学院检验综合实验室进室科研协议

发布时间:2016-05-19 13:42:25   阅读次数:2260

 

   一、入室科研人员均需提交实验室《入室申请表》(医学检验学院网站---医学检验教学示范中心下载),关于实验可行性、技术路线、经费预算的内容,研究者应根据课题所涉及的实验内容与相关实验室负责人(指导老师)协商后填写,最后交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或导师)和医学检验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共同签署意见。

    二、本实验室为医学检验学院教师、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提供实验平台;院外科研人员,根据实验预算办妥经费转帐后,方可进入本室工作,实验室将建立个人档案。

    三、实验正式开始前,签署《医学检验学院综合实验室进室科研协议》,认真学习实验室管理制度;在实验期间,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安排;出室前必须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四、研究生必须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

    五、研究生每周汇报本周所作实验内容、结果(PPT),及下周拟作实验安排。

    六、研究生作息时间及请假程序:遵循学校统一作息时间,临时请假需经导师批准后,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告知去向及归校时间,并递交请假条,实验室统一留存备案。

    七、研究生出室需提交如下材料:

    实验室钥匙、衣柜钥匙、微量加样器、开题报告、实验原始记录本、毕业论文及发表论文复印件、实验试剂或标本及其详细对应的纸质版说明(包括标记名称、序号及其存放位置)。

医学检验实验教学中心 检验综合实验室

我已认真阅读检验综合实验室管理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执行。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