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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进医学检验学院实验室遵守的职责协议

发布时间:2016-05-18 17:26:20   阅读次数:1964

 

   一、按照学院规定,严格执行二级学院管理下的导师负责制。“病原生物与免疫学研究所”、“临床检验诊断学重点实验室”负责管理规章制度的培训、设备和实验技术/方法培训,提供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导师负责实验动物、实验试剂等实验耗材。

     二、凡在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研究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室老师的指导、安排,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主张、自由行事。

     三、研究生在实验室工作期间,需爱护办公桌椅等公物,不得损坏,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赔偿。

     四、研究生在实验室工作时,须按照实验室负责人的安排使用仪器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及仪器维护,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在实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打闹闹,要保持实验室宁静的学习氛围;不得私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

     六、注意维护、保持好实验室的卫生,实验后应主动清理、物归原位;并按照实验室值日安排定期值日,共同维护实验室环境。

     七、实验全过程,均应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注意日常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离开实验室时,应注意关好门、窗、水、电,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八、研究生不得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私自拿出实验室。零用物品需向实验管理人员登记后领取,贵重仪器(移液器)需打借条后领取,并自己负责保管,用完后及时归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九、研究课题结束后,须请实验室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再进入实验室时,须再次提出申请。

     十、节假日期间有实验安排者,需提交《检验综合实验室开放实验室预约申请表》,提交完成后再按照实验室要求进行实验。

     十一、研究生要妥善保管钥匙,不得私配、借给他人使用,如有丢失,马上报告。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违反,究其责任。

 

                              甲方:

                              乙方: